行政许可的撤销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3-04-10 11:15) 点击:509 |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,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,可以撤销行政许可: (1)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; (2)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; (3)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; (4)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; (5)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。 撤销一项有瑕疵的行政许可,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与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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